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关于2025年3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昭通-永善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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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3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3-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0日 —2025年3月14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70-****011、****908

通讯地址:****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邮编:657300

2025年3月10日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中寨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中寨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伍寨乡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环科力****发展中心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伍寨乡。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345.0564h㎡(其中永久占地0.288h㎡;长期租地约344.7684h㎡),项目规划额定容量202MW,工程直流侧总装机容量240.33MWp,交流侧逆变器总装机容量202.24MW。主要设备采用710Wp双面单晶硅光伏组件、320kW组串式逆变器。共安装光伏组件338492块、逆变器632台。每个组串式逆变器接入13-14/19-20个组串,组成一个光伏方阵;由每9台逆变器接入3200kVA箱变,或者每67/8台逆变器接入2500kVA/3000kVA箱变构成一个光伏发电子系统,共设置76个光伏发电子系统,其中51台3200kVA变压器、9台2900kVA变压器,8台2500kVA变压器、7台2200变压器,1台1800变压器。箱变将交流电升压至35kV后以11回集电线路接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工程。工程总投资为70700万元,本项目环保投资约301万元,占总投资的0.4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1、大气环境: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光伏组件基础建设时土石方的开挖、堆放、回填等形成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建筑材料(水泥、砂石、混凝土等)在运输、装卸等过程由于泄露造成扬尘污染;建筑材料及土石方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道路扬尘污染。拟采取的措施:①项目设置洒水车、专职员工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保持一定湿度,最大限度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早、午、晚各洒水1次,若遇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特别针对靠

近居民点的地方加大洒水量和频率,确保不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②在施工场地设置专人监管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堆放、清运和处置,必要时加盖苫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污染;③对建筑垃圾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④在施工现场出入口的道路进行硬化,可采用石渣铺路。对运输车辆要保持整洁,防止车辆轮胎夹带泥土。施工道路应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清扫专职人员,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⑤加强施工单位的监管,在招标中明确施工期环境保护要求,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如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土方和物料堆存应采取苫布覆盖、表面洒水抑尘、表面夯实处理等措施抑尘;⑥运输过程中采取对道路路面洒水降尘、硬化路面、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加强管理、运输路面加强维护,施工期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减速行驶。施工方应使用优质燃料,并对施工机具进行定期的保养和维护;⑦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缩短工期,减小施工废气的影响面与影响时间。

2、水环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及砂浆拌合生产设备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和pH。拟采取的措施:①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施工;②为避免挖方弃土长期堆置,增加水土流失,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减少雨季期间的堆置量;③施工营地附近设旱厕一座,粪污进入旱厕,旱厕定期清掏,全部用于周边农用施肥,不外排;在施工营地内设置一个3.5m3的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工序及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④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监理单位对临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段的光伏板及线路路径方案进行复核,确保线路路径不落入保护区内;⑤****水库汇水区的光伏子方阵、集电线路区域施工前应提前在工程区下方设置临时拦挡设施,防止施工过程中因场地开挖产****水库;⑥施工临时占地不得进入黑石罗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禁止施工活动越界;⑦****水库水源地准保护区内布设弃渣场、表土堆场等临建设施;⑧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上区域堆存,及时清运,严禁倾倒至周边水体;⑨****水库水源地准保护区内的光伏子方阵、集电线路区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覆盖措施,对场内开挖的土石方临时堆放区域及场地开挖形成的裸露面采用篷布进行临时遮盖,防止降雨影响产生溅蚀,造成水土流失。

3、声环境: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道路修建、场地平整、基础开挖、运输车辆交通噪声、设备安装噪声等。拟采取的措施:①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施工区外围设置临时声屏障,降低施工噪声污染,所排放的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场界噪声限值;②运输材料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在休息时间通过周围村庄,减少对运输沿线村庄的影响;③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⑤施工时为避免施工噪声扰民,同时又不至于影响交通,要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在进入施工区及道路沿线居民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4、固废: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废太阳能电池板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拟采取的措施:①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应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施工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处置;②项目内产生的土石方不随意堆放和倾倒,项目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在场地区回填利用,不得长期堆置;③项目设置临时表土堆场,堆存的剥离表土,用于后期项目区内的绿化覆土。表土堆场严禁新增占地,堆场应远离河道,并进行覆盖和拦档;④项目在施工营地区设置垃圾收集桶,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经收集后运往附近村镇垃圾中转站处理;⑤光伏组件、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设备零件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5、生态环境: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包括对动植物、土地利用、水土流失的影响。拟采取的措施:(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按照《****草原局****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的规定,合理规划项目选址和用地要求,项目的生产区、生活区禁止使用天然乔木林地;施工期临时设施禁止使用乔木林地;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临时工程应尽可能利用永久占地。减少临时占地对植物的影响。项目临时占地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必须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活动;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砍伐占地以外的森林植被,还应在施工时采取宣传监管等保护措施;③施工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对临时占用的表土堆场、场内道路边坡及施工场地区进行“恢复性”种植,促进自然恢复;④开工建设前按照《****草原局****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要求编制《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并提交县林草局办理林地、草原使用许可手续。建设单位占用林地应取得林草部门的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⑤严格执行各项水保工程措施、临时措施和植物措施。(2)陆生脊椎动物保护措施:①禁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通过设置保护动物的告示牌、警告牌等,禁止猎杀野生动物,并通过对违法活动进行举报奖励的措施以制止偷猎活动;②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林政监督管理人员,依法和依据本报告表的要求对施工中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进行监督检查;③加强施工噪声管理,避免在晨昏野生动物(特别是鸟类)活动频繁阶段运行高噪声设备;④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结束后临建设施要及时进行拆除、清理以及生态恢复。(3)越冬黑颈鹤保护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为减少施工对黑颈鹤越冬栖息地的影响,应避开黑颈鹤的迁徙和越冬时段,施工时间应于每年的4月至9月完成;②减少人为干扰和噪声: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噪声和人为活动对黑颈鹤的干扰;③保护和恢复栖息地: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恢复因施工破坏的植被,并在施工后1-2年内建立黑颈鹤食源地,增加食物量以吸引黑颈鹤返回越冬;④加强监测和管理:在施工期间和运行期间,应加强对黑颈鹤种群及生物行为的观测,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⑤加强教育和宣传:对当地居民进行教育,增强人们自觉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意识。(4)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措施:①对施工占压区布设植被恢复,恢复植被面积5.26hm2。②为保护表土**,对占压的草地进行表土剥离保护,剥离表土堆存在规划的表土堆场内,后期用于本区绿化覆土,施工临建设施区采取撒草绿化的植物措施,施工场地周边布设顺畅的临时排水沟,汇集区域内的地表径流,减少对场地的径流冲刷;③表土堆场区:表土转运回填后,方案设计对布设于光伏场区的表土堆场临时占压区进行翻松后撒草绿化,表土堆场临时拦挡采用编织土袋拦挡,沿堆土带外侧一周布设,编织土袋挡墙为梯形断面,对表土堆场采用临时覆盖防护,保护土体,防止滑动,同时防止被雨水冲刷,④箱变及电缆分接箱水土保持措施布设:箱变及电缆分接箱区域建成后均已被硬化,不再产生水土流失,无新增水土保持措施;⑤集电线路区水土保持措施布设:为保护表土**,方案考虑集电线路工程区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沿电缆沟一侧进行临时堆放,减少二次搬运,用于后期本区绿化覆土,施工结束后,考虑对电缆沟回填面、施工作业带等裸露区域进行撒草绿化,施工过程中考虑对电缆沟一侧的临时堆土带采取临时覆盖措施,避免降雨冲刷临时堆存的表土及开挖土石方;⑥道路工程区水土保持措施布设:路基开挖前对占用的草地进行表土剥离保护,道路边坡采取覆土撒草绿化,**道路区修建完成后边坡裸露,边坡整地后应撒草绿化。

二、运营期:1.大气环境:光伏发电是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在转换过程中没有废气排放。运营期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水环境:运行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电池板清洁废水。拟采取的措施:①清洗用水不添加洗涤剂,清洗废水主要含有少量SS,水质简单,产生点较为分散,不产生径流。清洗废水直接用于场内草地灌溉消纳,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不大。

3.声环境:本项目营运期****电站设备运行噪声。拟采取的措施:①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光伏发电区箱式变压器分散合理布置,箱式变压器设置于箱式变压器房内进行隔声;逆变器属于电子器件装置,在其说明书中有详细安装使用环境的要求,并且严格按照逆变器说明书进行安装;③加强项目内的绿化,在美化环境的同时还能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

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报废硅电池板、废逆变器、废电子元件;危险固废主要为箱变检修时产生的废油。拟采取的措施:①项目光伏区损坏更换的电池组件不在场区暂存,直接交由厂家回收处置。集电线路等检修产生的废旧电气元件,由建设单位回收后外售废品回收机构;②项目场内箱式变压器检修、更换产生的废油采用油桶收集,依托**光伏发电项目配套的220kV升压站内的危废间进行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包括对黑颈鹤、鸟类、植被生长、动物、区域景观的影响。拟采取的措施:①运营期若****电站围栏附近农地活动觅食,应注意保护,禁止人为恐吓驱赶;②前三年做好黑颈鹤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对黑颈鹤的影响,如在运营期有对黑颈鹤影响较大的光伏设施,建议进行拆除;③光伏支架采用单列柱支架方案,组件最小离地高度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2,为光伏电池板下植被生长保留合理的空间;④严格执行《****草原局****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运营期电池组件阵列下方原有植被盖度达到30%以上,且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以自然恢复植被为主,不采取开挖补种、更替树种、除草等人工干预措施;原有植被盖度达到20%以上30%以下,且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采取补植补种修复植被;原有植被盖度低于20%的,采取人工种草等措施改良植被及土壤条件,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项目区内未设计建设的空地区域,不得破坏原有植被和损毁地表,建设单位可在不影响光伏复合项目运营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制定绿化方案,适度补植补种乡土树种、草种;⑤在植被恢复当年及以后两年,对植被恢复区进行抚育管理,包括补植等措施,还要保护好恢复区域,不受恶劣自然条件的危害和人为因素的破坏;⑥禁止违法开荒耕地种植农作物;⑦光伏周围建设好截排水沟,空闲地多种植本地草种,减少区域水土流失;⑧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⑨在满足正常运营的同时,须保证电池组件阵列下方不得改变林草地用途不得裸露地表、硬化或作其他用途;⑩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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