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林水保许决〔2025〕4号
申请人:**市恒晟城市****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5MA4TA0XXXX
法定代表人:曹希
联系人电话:****010XXXX
单位地址:**省**市**区**街道凤舞路30号**城投大厦1503室
申请事项:潘家坪路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审批
审查意见:
**市恒晟城市****公司于2025年3月6****机关提交《潘家坪路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相关审批申请资料(方案编制单位:******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3月6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结合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潘家坪路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项目位于**市**区,西起湘江大道,由西向东分别与**路、黄兴北路、华夏路、麻园岭路相交后,向东止于**中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结构工程、管线综合、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道路全长约1274.201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40km/h,规划路幅宽30m,双向四车道。项目总占地面积4.56公顷,永久占地4.04公顷,临时占地0.52公顷。本工程挖填总土石方量25.27万立方米,其中挖方量15.35万立方米(含表土0.04万立方米),填方总量9.92万立方米(含表土0.12万立方米),借方6.12万立方米(含表土0.08万立方米),弃方11.55万立方米(弃方由渣土部门管理)。项目估算总投资20787.65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595.64万元。项目计划于2025年3月开工,2026年8月完工。
二、许可主要内容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56公顷。
(三)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5%。
(五)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九条、《****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发布**省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473号),该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45600平方米,须依规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费45600元。水土保持补偿费最终由市级主管部门进行核定。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后续工作,将水土保持工作任务和内容纳入施工合同,加强水土保持设施实施管理和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工。
(二)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弃渣综合利用,禁止乱倒乱弃。土石方调配和渣土****管理部门审批,并向我局报备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因土石方挖填、堆放和调运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你单位承担。
(三)严格落实临时排水措施,设置截、排水沟和多级沉沙井(池),项目区施工废水对外排放前,须经3级(含)以上沉沙池沉淀处理,满足水土流失防治要求后方可排放,沉沙池须及时进行清理。对施工迹地及临时堆土堆料等进行全覆盖,对施工主道路全硬化,车辆出入口须设置洗车装置。
(四)组织成立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制定和落实水土保持相关工作制度,并在项目区出入口张贴水土保持公示牌;指定专人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水利局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督检查相关事宜,主动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长****监测站、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六)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该项目挖填土石方量超过了20万立方米,依规应当安排1名具有水土保持监理资质的工程师对水土保持措施工程进行监理。
(七)项目开工前,你单****水利局审批窗口办理水土保持补偿费核费手续,****水利局《缴款通知单》向税务部门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八)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九)该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四、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报我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五、****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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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