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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要求,我局对监管范围内的******公司(煤矿);**市****公司****煤矿;******公司****煤矿,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安全巡查责任人信息进行明确并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日常安全监管主体:****。
二、安全巡查责任人:张学国 煤矿和石墨矿监管股负责人 136****6169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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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