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屏山镇屏东村姚圩五路、大彭村小孟中心路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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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屏东村姚圩五路、****中心路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镇屏东村姚圩五路、****中心路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镇屏东村姚圩五路、****中心路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一标段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街道**路1081号

成交金额:242696.59元

二标段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花园9-105、106铺

成交金额:2263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镇屏东村姚圩五路、****中心路建设项目一标段

施工范围:****镇屏东村姚圩五路、****中心路建设项目一标段为姚圩五路,长396米,宽3.5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家胜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20084

名称:****镇屏东村姚圩五路、****中心路建设项目二标段

施工范围:****镇屏东村姚圩五路、****中心路建设****中心路,长365米,宽3.5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柏强立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157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城商业街,联系电话:182****078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联系方式: 梁部长,139****8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城商业街

联系方式:王工,182****0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82****0788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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