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南宁市富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变更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 关于同意**市富峰****公司 章程变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3-10 15:42

**市富峰****公司:

你司报来《**市富峰****公司关于法定代表人和章程变更事项予以审核的请示》(富峰司报〔2025〕0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公司章程(具体变更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市富峰****公司章程变更事项

2025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市富峰****公司

章程变更事项

原章程“第八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名称

实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出资方式

**壮****林场

1亿元

100%

货币

出资时间:股东出资于2014年8月15日前足额缴付”

修改为“第八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壮****林场

1亿元

1亿元

2014年8月14日

货币

(注:股东认缴****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删除原章程“****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原章程“第九条(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修改为“第九条(一)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提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建议;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原章程“第九条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修改为“第九条(二)审议批准董事的报告”,原第九条第(四)项变为第九条第( 三) 项”。

删除原章程“第九****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原第九条第(六)项变为第九条第(四)项,后续条款序号依次顺延调整”。

原章程第九条增加“****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原章程第九条末尾“……股东做出以上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公司”修改为“股东作出本条第一款所列事项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公司”。

原章程“第十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委派,****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修改为“第十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董事,由股东委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原章程“第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修改为“第十一条 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原章程“第****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修改为“第****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删除原章程“第****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原第十一条第(四)项变为第十一条第(三)项,后续条款序号依次顺延调整。

原章程“第****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修改为“第十一条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公司债券的方案”。

原章程“第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由法人股东聘任或者解聘(或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对执行董事和股东负责……”修改为“第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兼任,对股东负责……”。

删除原章程“第十二条(五)****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原第十二条第(六)项变为第十二条第(五)项。

原章程“第十三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执行董事、高级****公司监事”修改为“第十三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党支部的,由党支部负责人担任监事;****党支部的,由股东委派。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原章程“第十四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修改为“第十四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原章程“第十四条(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修改为“第十四条(三)当董事、高级管****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原章程“第十四条(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修改为“第十四条(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原章程“第十六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委派,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修改为“第十六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原章程“第十八条 公司发放贷款,应当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同一借款人的****公司资本净额的5%”修改为“第十八条 公司发放贷款,应当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同一借款人的****公司净资产的 10%”。

原章程“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聘请****事务所进行审计。公司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一个月内,****金融办报送年度会计报告、统计报告及其他资料……”修改为“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由股东聘请****事务所进行审计,****公司费用预算,审计结果报股东备案。公司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4个月内,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送年度审计报告等有关资料………”。原章程“第二十四条 公司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人民法院规定的民间借款利率的上限,****银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修改为“第二十四条 公司根据市场原则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贷款利率,****银行、****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原章程“第二十六条 ****金融办指导和督促设区的市主管部****公司的监督管理……”修改为“第二十六****管理局指导和督促设区的市、县主管部****公司的监督管理……”。

原章程“第三十三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应由股东作出决定通过具体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修改为“第三十三条 根据《**壮****公司监督管理指引》有关规定,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与章程第二条重复,删除原章程第三十八条“若本章程的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3-10
信息变更
南宁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南宁市富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变更的批复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