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村委垌锋山**陶瓷土矿和****村委鹤儿冲**水泥配料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分标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湾大道71号
成交金额:壹佰玖拾伍万元整(¥****000.00)
分标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湾大道71号
成交金额: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分标1: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分标2: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光善、韦能强、刘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服务类项目”规定标准下浮20%计取,计算基数为成交金额。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分标1:
成交供应商名称:****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人民币:元):壹万捌仟零捌拾元整(¥18080.00)
分标2:
成交供应商名称:****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人民币:元):玖仟元整(¥9000.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分标1:199.5万元,最高限价(如有):与预算金额一致。
分标2:8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与预算金额一致。
2. 合同履行日期:
分标1: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分标2: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3.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首次公告日期:(http://www.****.cn);2025年2月24日。
4.磋商日期:2025年3月7日。
5.评审地点:****评标室
6.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县**大道24号
项目联系人:梁云
联系电话:0777-****5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书香华府23栋23#24号
联系电话:0777-****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春桦
电话:0777-****661
十、附件
采购文件
****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