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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局关于印发〈**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曲医保〔2022〕8号)要求,****组织对申报**区医**点的医药机构进行了受理、审核,经**市**区医药****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审定通过拟纳入医**点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3月10日至3月18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市**区医药****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复核,电话:0874-****122。
附件:2025年第2期申报**区医**点医药机构评定通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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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0日
附件
2025年第2期申报**区医**点医药机构评定通过名单
|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 1 | **健之佳****公司****北路分店 | **省**市**区通泉街道**北路4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