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4年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服务
2.项目预算:项目预算总价人民币20万,选取一家服务单位,最少检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不少于40项,总额按照20万元控制.
3.采购方式:综合评审
4.采购人:****
5.项目采购地点:****
6.时间:公告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方式:按预算总价下浮率的报价方式,下浮率的报价格式采用百分数报价,下浮率小于零的视为无效报价。
2.服务供应商确认:在有效报价供应商范围内,以最低价单位报价为基准价,结合服务方案、供应商业绩,综合评分选定1名供应商。
3.服务费用计算及实施地点:服务总费用以实际服务数量为依据,由****指定项目,供应商不得以服务数量以及项目分布距离等因素拒绝采购人的具体事务安排。
4.在采购期限内如报名供应商少于3家,则本次采购作废。
四、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服务范围为在合同期限内对**区内在不少于40项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服务。
2.服务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
****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号);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建质规〔2024〕5号);
其他有关标准规范及文件。
3.成果输出每个项目现场巡查结束后发出现场巡查问题告知单,并经项目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同时报送我局。
每个项目现场巡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巡查结果出具项目安全巡查简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况、巡查情况、分析汇总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全部巡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针对巡查情况,出具安全整体分析总报告,总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该批次整体巡查情况、各分项巡查情况、提升建议等,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提升建议等。
4.服务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
拟安排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起重机械检验师证书,同时具备不少于10年的工程相关工作经验;应具备副高或以上职称。
(2)巡查团队人员要求
提供至少30名巡查人员名单,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满足相关专业领域的职称或资格证书,熟悉有关领域的技术标准、规范,具备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的工作经验。
五.其他
在合同履行期间,除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巡查工作外,还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参与采购人组织的有关安全检查,所需差旅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