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A10公寓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公告中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28日,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120日历天内竣工。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1天将处以合同总价的1%的罚金;超过5天,供应商按合同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变更为: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28日,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120日历天内竣工。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1天将处以合同总价的1%的罚金;超过5天,供应商按合同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A10公寓改造项目
澄清文件 第 1 号
招标编号:****
各潜在供应商:
(一)现就本项目做出澄清说明如下:
1.原磋商文件公告中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28日,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120日历天内竣工。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1天将处以合同总价的1%的罚金;超过5天,供应商按合同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变更为: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28日,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120日历天内竣工。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1天将处以合同总价的1%的罚金;超过5天,供应商按合同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原磋商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磋商文件中计划工期相关内容一并做此修改。
特此说明。
****
2025年3月10日
注:本项目澄清内容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http://www.****.cn进行发送,请投标人以上传附件的形式(平台操作)进行回复,系统发布成功后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本澄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岗区西大直街92号****行政办公楼
联系方式:郑老师 0451-****7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和9层
联系方式:杜卉纹、卢晓刚、安文康 189****3597、0451-****1446、183****64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卉纹
电 话: 189****3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