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02 10:15
根据****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的精神,为了防范和减少社会稳定风险,使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保证本项目社会稳定的意见和建议收集的广泛性,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1.拟决策事项名称:****政府2025年度第五批次建设用地
2.评估主体单位:****
3.实施地点:**市**区穆家营子镇穆家营子村、鸭子河村、五三村、**营村。
4.征收土地面积:本次拟征地总面积20.6131公顷,地类分别为农用地12.7063公顷(耕地9.5545公顷、林地1.1474公顷、园地0.6746公顷、农村道路0.7708公顷、设施农用地0.4976公顷、其他草地0.0513公顷、沟渠0.0101公顷)、建设用地0.9425公顷(城镇用地0.3133公顷、农村居民点0.6292公顷)、未利用地0.2421公顷(裸土地0.1254公顷、河流水面0.1167公顷);。
其中:拟征收**区穆家营子镇穆家营子村农民集体所有权土地总面积13.8909公顷,**区穆家营子镇鸭子河村农民集体所有权土地总面积4.4060公顷,**区穆家营子镇五三村农民集体所有权土地总面积2.2771公顷,**区穆家营子镇**营村农民集体所有权土地总面积0.0391公顷。
5.征地补偿标准:****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征收农用地地上附着物综合奖励补偿办法的通知》(赤松政办发〔2017〕44号)。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一)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群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二)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评估主体:****
联系人:王林峰
联系方式:0476-****170
评估机构:******公司
联系人:马珊珊
联系方式:0476-****700
(三)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自公示告知之日起15日内。
****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