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2001年9月26日,原址位于****西**(金通公路1788号),****水厂共计完成两期工程建设,分别为一期工程(1.5万t/d)于2001年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并于****环保局批复(通政环〔2001〕225号),2003年4月建成;二期工程(2万吨/天)于2007年12****环保局批复(通环管〔2007〕128号),2008年1月建成。2013年由于****长期处于满负荷运行,且原址扩建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影响,****迁址至**市**区金新街道希望大道666号(本次验收地址)。
2013年建设单位委托编制了****污水处理厂迁扩建项目(4.8万m3/d)环境影响报告书(一期),并于2014年1****环保局的批建设复(通环管〔2014〕010号),2014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2015年通市******公司考虑到建设成本建设周期,通市******公司对尾水临时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了变更,在厂区南侧建设6.15公顷生态湿地,将尾水调整为排入厂区南侧生态湿地深度处理后就近排入通甲河,最终进入新**河。2015年通市******公司委托编制了****污水处理厂迁扩建项目(4.8万m3/d)尾水临时入河排污口设置变更环境影响修编报告,并于2015年10月16日取****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通建环〔2015〕277号)。2016年7月18****水厂完成了迁扩建项目(4.8万m3/d)(一期)竣工环保验收,并取****行政审批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函(通行审投验〔2016〕26号)。
因一期长期处于满负荷运行,无法满足处理更多的污水,2022年11月****投资22000万元建设二期(4.8万立方米/日)扩建工程项目,同时于2022年11月委托**环保产业****公司编制了《****二期(4.8万立方米/日)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11月25日取得****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通高新管环审【2022】38号),2023年3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完成建设,2024年1月调试运行。
本次验收仅针对****二期(4.8万立方米/日)扩建工程项目等相关内容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本项目的验收工作,并于2024年7****公司对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我公司于2024年7月下旬对此项目的环境现状、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结果表明,符合验收条件,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附件下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