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项目-桁车 同类项目:桁车>(四期)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公司:**市**城市****公司)委托,****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项目-桁车(四期)采购进行招标。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项目-桁车(四期)采购
2.项目编号:****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880元
公示期:自2025年03月10日至2025年03月13日17:00时
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蔡工,联系电话:183****9682。
(一)异议函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列入相关单位不守信名单、取消其参与招标人相关项目竞争资格。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代建单位:**市**城市****公司
地 址:**市**区阳湖镇洽阳路6号
联系方式:0559-****89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阳湖镇洽阳路6号5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雪松
电 话:183****9682
本公示在**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om/)上发布。
****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项目-桁车(四期)采购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项目-桁车(四期)采购(项目编号:****),现对本项目答疑澄清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第三章:四、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轨道长度约275米。请问此数据是指轨道的总长度还是车间单边长度
回复:车间长度275米共两跨,轨道总数1100米。
疑问2:双梁起重机分为卷扬式双梁起重机和电动葫芦式双梁起重机,招标文件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中,起重机规格为QDX5t、QDX10t****公司独有型号,且为卷扬式双梁起重机,起升速度0.2-8m/min,电动葫芦双梁起重机无法满足此速度,但在主要配套件厂家中又有电动葫芦参考品牌,设备使用条件环境中,工况:全年工作365天,2班制,根据工况要求,使用频繁,电动葫芦式双梁起重机无法满足使用需求。请确认起重机是卷扬双梁起重机还是电动葫芦双梁起重机
回复:本项目起重机全部为欧式电动葫芦双梁起重机。本项目的参考品牌仅为推荐,投标人可选用与参考品牌同档次或优于参考品牌的产品投标(须提****管理部门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鉴定出具的检测报告,该检测结构须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投标时提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的电子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鉴定检测报告要显示投标人选用品牌和招标参考品牌的鉴定和检测详细对比,所有鉴定和检测项目要与参考品牌品质同等或优于参考品牌)。
招标文件第三章供货要求中以下要求:
| 起重机规格 | 总重t | 小车重量t | 大车最大轮压KN | 大车最小轮压KN | 大车轮距m |
| QDX5t-30m-12m-A5-遥控 | 14.8 | 0.76 | 66 | 36 | 3.8 |
| QDX10t-30m-12m-A5-遥控 | 17.3 | 0.79 | 95 | 42 | 3.8 |
修改为:
| 起重机规格 | 总重t | 小车重量t | 大车最大轮压KN | 大车最小轮压KN | 大车轮距m |
| 5t-30m-12m-A5-遥控 | 14.8 | 0.76 | 66 | 36 | 3.8 |
| 10t-30m-12m-A5-遥控 | 17.3 | 0.79 | 95 | 42 | 3.8 |
疑问3: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钢材要求主梁结构为Q355。Q355合金元素的添加虽然提高了材料的性能,但会带来一些潜在问题,例如在特定条件下的性能不稳定,或者在加工过程中产生一些不易控制的反应,并且柔性不强,拉力硬,回弹性小,可塑性小,特检院要求起重机有拱度、有挠度、柔性强,Q355不能完美实现此要求。而Q235-B材质的钢板经济耐用,具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加工性,在建筑、起重机、桥梁、船舶、车辆等结构件生产制造中,有着广泛的应用价值。请确认是否采用Q235-B钢材
回复:不采用。
疑问4:大小车是否可以按照标准的变频0.5~20m/min。
回复: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5:招标文件第29页钢丝绳此要求是否可按照国家标准执行M5钢丝绳安全系数4.5及卷筒直径按我厂标准执行,均能满足使用。
回复:钢丝绳、卷筒技术要求可以按照国家要求标准执行。
疑问6: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8页供货要求“现场原有一台起重机需拆除,以及2台起重机需更换电动葫芦起升高度,投标人报价时需综合考虑。”请明确需拆除起重机规格型号及更换电动葫芦的具体要求。
回复:需拆除起重机规格型号为LD5t-28.5m。更换电动葫芦具体要求为:将现场原起升高度为9米的钢丝绳索更换为起升高度可达12米,仅更换绳索,无需更换电动葫芦。
疑问7:主要配套件厂家:大车电机、减速机、起升及小车电器、全车车轮参考品牌的是专业颐域配套件生厂家为其他起重机的生产厂家,而不是源头配套件生产制造商,不是专业领域配套件生产厂家,不具有竞争性,请问能否更****制造厂家品牌
回复:本项目的参考品牌仅为推荐,投标人可选用与参考品牌同档次或优于参考品牌的产品投标(须提****管理部门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鉴定出具的检测报告,该检测结构须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投标时提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的电子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鉴定检测报告要显示投标人选用品牌和招标参考品牌的鉴定和检测详细对比,所有鉴定和检测项目要与参考品牌品质同等或优于参考品牌)。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顺延至2025年02月19日09时30分。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知悉,如未能及时查看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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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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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