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 ****中心)办公用房装修工程代建服务 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心)办公用房装修工程代建服务
2、项目编号:****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包括**区淞滨路28号1、2、4****中心南楼,室内装修面积约2500㎡)装修及外立面修缮工程。服务内容为项目立项、建设期、质保期的项目管理服务。
4、交付地址:甲方指定。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满。
6、项目预算金额:25.2619万元
7、采****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8日,上午09:00 ——11:00 ,下午13:00——16:00 到 **市**区宝杨路1850号3号楼4楼 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工本6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携带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标书代写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5-03-25 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2、磋商时间:2025-03-25 14:00(暂定,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标书代写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区宝杨路1850号3号楼4楼。标书代写
2、磋商地点:**市**区宝杨路1850号3号楼4楼。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标书代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响应文件1正3副(纸质文件)并密封;且盖章电子版投标文件(文件拷入电子光盘或U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路5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宝杨路1850号3号楼4楼
联系人:田果枝
电话:159****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