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铅山县武夷山镇岑源村水毁防洪堤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江西-上饶-铅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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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委员会 文件编号:铅发改投字〔2025〕12号 体 裁: 批复 组配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 发文日期:2025-03-11
关于**县**镇岑源村水毁防洪堤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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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对**县**镇岑源村水毁防洪堤修复项目立项的报告》(武府字〔2025〕2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增进人民福祉,优化人居环境。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经我委研究,同意实施**县**镇岑源村水毁防洪堤修复项目。(代码411-361124-04-05-863315)。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镇岑源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修复防洪堤挡墙长150米,高4米,底宽2米,顶宽0.5米。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5.48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自筹。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附资金来源证明、申请立项的报告等。

七、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国家和省规定不需批复初步设计的项目除外)。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两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两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5年2月24日

****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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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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