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大道、寿州大道道路提升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审核发包公告
**科学大道、寿州大道道路提升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审核项目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财政****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寿财购〔2023〕122 号)、《**公管局关于小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发包工作的指导意见》(寿公管〔2024〕4号)等文件精神,****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简易方式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内容:**科学大道、寿州大道道路提升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审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文件。另包括后续相关服务协调配合等,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他需要配套审核的所有工作。如中标人不具备部分专题相应资质条件的,可依法分包,但中标人需对其成果负责,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二、建设规模:科学大道、寿州大道两条道路提升项目位于**经开区,寿州大道(石吴路-来福路)全长约2.24米,道路红线宽约40-60米,总投资约6365.41万元;科学大道(新桥大道-科技大道)全长约1000米,道路红线宽约53米,总投资约6173.36万元。
三、建设地点:**经开区境内。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发包价格(或招标限价):10万元。
六、付款方式:完成所有工作内容,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招标完成后支付合同价的100%。
七、服务工期:15日历天。
八、发包方式: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以合理低价方式中标(在控制价以下取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低于基准价且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为中标人)确定中标单位,邀请单位:**佳轩****公司,**弘徽****公司,融科****公司。标书代写
九、发包时间、地点:
本项目于2025 年3月14日9 时30分(迟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举行发包程序。
十、投标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十一、其他要求:
1、本工程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所有风险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请在投标报价中一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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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