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1.****法院2025年移动办案支撑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11日 09:42 |
| 预算金额 | ¥56.924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8****392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龙堡路中路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老师0874-****0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双龙街道文化路146****银行四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老师178****3921 | ||
| 附件: | |||
| 附件1 |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报告.zip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1.****法院2025年移动办案支撑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人民法院已建成的“审务通”移动办案办公平台、法院专网等系统项目进行升级改造,“审务通”、“智慧执行”均使用****VPDN专网线路,前端单兵执法记录仪、车载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仅支持中国电信CDMA制式网络接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56.92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2021****法院通过单一来源由原供应商**电信提供项目服务;2023年5月1****法院通过单一来源签了移动办案支撑服务合同,协议期为2年,至2025年4月30日;(2)“审务通”、“智慧执行”均使用****VPDN专网线路,前端单兵执法记录仪、车载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仅支持中国电信CDMA制式网络接入,仅**电信能够提供终端网络接入;(3)****人民法院已建成的“审务通”移动办案办公平台、法院专网等系统项目进行升级改造,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及保障服务一致、完整性的原则,需要由原供应商继续提供服务。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件中第二条第(一)款第6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规定的情形。专家组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由原供应商(****)完成此升级改造项目。(4)该项目依托于****的基础网络设施**台,为确保项目的平稳运行及服务的统一性和延续性,拟单一来源采购****。
名称:4.****
地址:翠峰路中段
2025-03-12至2025-03-18
其他:无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龙堡路中路2号
联系电话:徐老师0874-****00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地址:**市华**路130号
联系电话:087****5609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双龙街道文化路146****银行四楼)
联系电话:赵老师178****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