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产品承运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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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产品承运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5-03-11

****2025年产品承运人项目拟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概况:

根据****产品发运要求,结合实际业务的开展情况,现对2025年产品承运人项目拟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1.项目内容:零担、整车分别报价,具体如下:

零担:单位:公斤,零担向**的发运(除港澳台,涉及**各省、市、区、县、****公司库房所在地)。
整车:单位:公斤,发运地点:**、**(含西咸新区)、**(含**)、**、**、**、**、**、**、**、**、**、**等(具体地点根据客户指定地点为准)。
注:运输车辆为全程厢式货车运输。**市区运输货物重量<10吨/车的为零担,≥10吨/车的为整车;其余城市运输货物重量<6.5吨/车的为零担,≥6.5吨/车的为整车;

2.项目位置:****厂区内,具体地点为**省**市**新区华山路2289号。

3.中标家数:1-2家。注:整车、零担需同时报价。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服务质量好、破损少、效率高,经我公司审核,合同期满可续签)。

5.发运货物的规格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并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中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3.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标书代写

4.****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银行****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5.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及内容自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及内容由供应商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标书代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供应商须出具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供应商须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2020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药品承运车辆、相关人员(财务、法律、司机、装卸等人员)、信息系统等软件和硬件设施设备,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购实行现场审核,请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磋商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决定是否参加磋商 ;资格条件不符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将在****官网发布。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8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

3.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或现场获取。

4.磋商文件获取地点:**省**市**新区华山路2289号。

5.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回执(格式附后)。

(2)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注:有意向的供应商将以上****公司电子邮箱,或携带****公司现场获取磋商文件。邮件获取时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等信息,****公司联系人进行确认,同时将以上****公司指定收件地址,确认收到后将发送磋商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17时30分。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省**市**新区华山路2289号2****中心综合办。标书代写

3.响应文件须现场密封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无法到场可以接受邮寄形式的响应文件。

6.本次磋商不接受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等形式的响应文件。

七、本项目磋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官方网站(www.****.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概不负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新区华山路2289号

邮箱:****@163.com

联系人:冯 博

联系电话:150****0070

****

2025年3月11日

磋商响应回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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