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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中心**市政道路、人行道零星维修(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11日 09:42 |
| 评审专家名单 | 林艳秋,刘玲琪,王吉鹏,张菊芳(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梅抚春 | ||
| 总中标金额 | ¥542.524686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安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1694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南片区银屯路建硕巷3号9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4-****32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办事处学苑社区科创路223号(**佳园F幢-002号商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0****1694 | ||
| 附件: | |||
| 附件1 | 2025****中心**市政道路、人行道零星维修(二次)招标文件.doc | ||
标段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珠**大道与金江路交汇处清荷苑小区S1-7号
中标金额(万元):542.524686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7
| 服务类 |
| 标段名称:**** |
| 名称:2025****中心**市政道路、人行道零星维修(二次) |
| 服务范围:****中心**市政道路、人行道零星维修 |
| 服务要求:按国家、行业现行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组织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 |
|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需要维修改造时,按采购人规定时限及时完成维修改造服务。 |
| 服务标准:按国家、行业现行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组织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 |
林艳秋,刘玲琪,王吉鹏,张菊芳(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梅抚春
收费标准:按中标价为基数计算,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计算方法如下:中标服务费金额=项目中标价*国家规定的招标服务费率(以工程类项目为计算基数)*(1-优惠下浮25%)
金额:4.348255万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南片区银屯路建硕巷3号9楼
联系方式:0874-****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办事处学苑社区科创路223号(**佳园F幢-002号商铺)
联系方式:180****16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工
电 话:180****1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