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有限公司实施的****,因设计方案变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决定撤销2024年1月15日由我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622********0001)号》并予以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规划许可证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