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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规定,我单位对《**港扩容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有效反馈时间为公示期限内,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为书面意见并填写真实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港扩容提升工程位于**省****示范区黑**镇河沿李村附近,**左岸,**船闸与京港澳高速**大桥之间。现状码头位于**水闸下游约570m处,**码头位于现状码头下游约800m处,距下游京港澳高速**桥约580m,项目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6.76″,北纬33°38′12.27″。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为**盛源****公司。
如有任何疑问、建议或意见,****公司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继广
联系电话:135****5678
地址:**省**市郑东新区**东路26号。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