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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精细化工企业安全设计诊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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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11日 10:5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3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3月11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治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687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中路16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治0951-****68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心A座14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傅明明、曹瑞、李光艳 0951-****077-81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精细化工企业安全设计诊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2.1 本项目磋商公告中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甲级资质”现变更为“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甲级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2.2 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在磋商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中路166号
联系方式:李治0951-****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中心A座14楼
联系方式:傅明明、曹瑞、李光艳 0951-****077-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治
电 话: 0951-****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