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1日********公司轨枕综合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榕铁公司轨枕综合生产线建设项目 |
**省**市**市水北街道药村 |
**榕****公司 |
******公司 |
建设规模:厂区扩建项目占地面积14221.17m2,建筑面积约8163.04m2,布设一条年产50万根的高铁轨枕综合生产线。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供排水管网,施工期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生产废水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优化生产工艺,优选大气污染治理设施,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并确保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应优化项目固定噪声源布局,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及作业项目,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项目区域内的动力设备应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固废应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处理处置,一般固废堆放至规范设置的贮存场所,危险废物应按照危废管理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做到日产日清,不得混入工业固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你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贮存场所等,并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排放的跟踪、监测、管理;在项目建设与生产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一、公示时间: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 059****5250,059****7905、059****7905(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35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