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县石月亮乡拉马底村农文旅融合示范村
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政府关于审批**县石月亮乡拉马底村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请示》(石政发〔2025〕26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石月亮乡拉马底村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为加快推进石月亮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升,提升石月亮景区基础设施水平,发展壮大农文旅产业,实现乡村**,打造产业融合、生态宜居、绿美和谐的乡村农文旅示范村,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指数。经研究,原则同意**县石月亮乡拉马底村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
**县石月亮乡拉马底村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项目(二期)。
三、项目代码
****。
四、项目建设地点
石月亮乡拉马底村。
五、项目建设性质
**。
六、项目建设内容
1.民房风貌及庭院打造; 2.****服务区室外铺装及绿化工程;3.旅游公共厕所改造;4.害咱室外铺装及绿化工程; 5.停车场工程。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83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八、建设年限
2025年4月—2025年9月。
九、节能和环保
原则同意提出的节能和环保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以确保节能和环保措施与能效指标的落实,并实现节能、环保效果。
十、招投标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等,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严格按照标准的招投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投标方式等内容组织招投标活动。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好项目各项工作,确保项目落地实施。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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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 |||||||
| 项目名称:**县石月亮乡拉马底村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项目(二期)。 |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
| 设计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 监理 | √ | ||||||
| 设备 | √ | ||||||
| 重要材料 | √ | ||||||
| 其他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勘察、监理、设计投资单项合同估算金额未超过100万元,不采用招标方式。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投资估算金额超过400万元,采用招标方式。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超过200万元,不采用招标方式。 审批部门盖章 2025年3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