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相关部门批准,****受****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磋商编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 标项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或上限价(元) |
备注 |
| 1 |
2025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测采购服务项目(一) |
¥155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
| 2 |
2025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测采购服务项目(二) |
¥155000 |
备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同时报名2个标项,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如果同一供应商在第1标段中标,就不进入第2标段。开标将按顺序(投标文件开启顺序1标、2标)进行。标书代写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专项资质应包括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通用)、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房建)、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等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手机号码、标项号及QQ邮箱)发送至****@qq.com(上述报名资料仅作为报名登记使用,报名时不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出评判)。
3.提示:
(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4)更正补充公****政府采购网查看。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25年3月21日 09:00时整以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市越****路**大厦1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以下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
(1)允许采用邮寄响应文件的****公司统一采用EMS或顺丰)(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项号、联系人、手机号码等信息,以便工作人员接收登记工作),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0 日16:30(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响应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邮寄地址:**市越**迪荡街道**大厦14楼,收件人:于玲娜,联系号码:135****9700。
(2)现场递交,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即交即走,不参加后续开标会。现场递交地址:**市越**迪荡街道**大厦14楼开标室。
特别提醒: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建议响应文件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供应商对邮寄快递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21日 09 :00时整在**市越****路**大厦14楼开标室开标。
九、招标公告发布:https://zfcg.****.cn/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联系方式: **** 黄工 0575-****0310
**** 于玲娜 135****9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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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