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专项资金采掘设备采购(第三批)中标结果公示
****受****的委托,2025年专项资金采掘设备采购(第三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5年3月7日在****东楼三楼306进行了开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于: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10日进行了中标候选人公示。现对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专项资金采掘设备采购(第三批)
招标编号:****
二、中标人信息
| 包号 | 排名 | 中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营业执照代码 |
| A | 1 | **** | ****0000 | 912********513533W |
| B | 1 | ****集团****公司 | ****000 | 913********2234587 |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中标公示发布媒介
本中标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大道47号
联系人:机电设备科 联系电话:0375-****718
业 主:******公司
地 址:**省**市**区矿工中路21号院
联系人:刘强 联系电话:138****7434 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道47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孟秋丽 王新奎 0375-****706 、0375-****589
邮 箱:mql-****@hnzpzb.cn
财务电话:0375-****620
****
202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