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各有关经营主体:
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向“大运营”转型升级试点工作,实施好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平、公正、公开遴选有资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作为承接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请符合以下条件的服务主体于2025年3月17日前提交《**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承接申请表》****农业农村局进行申报。
一、服务主体应具备《****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41号)规定的4个基本条件: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能够接****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所有遴选入围的服务主体需通过赣农服小程序登记信息,纳入**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系统服务主体名录库管理,做好服务主体名录的信息录入、资格审查和动态维护更新等工作。未纳入名录库管理的主体原则上不享受财政项目支持。
三、支持符******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类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服务专业户、供销**社等服务主体参加遴选。****服务中心、****中心,乡村产业**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安装作业监测终端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列入遴选范围。
四、服务主体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乡镇政府推荐的服务主体,乡镇政府要负起监管责任。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托管服务。****政府网公示服务主体名单,公示期七天,并公示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林春梅
联系方式:0797-****005
邮箱:****@163.com
****
2025年3月11日
**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承接申请表
| 服务主体名称 |
|||||||
| 法人代表姓名 |
联系电话 |
||||||
| 注册地址 |
注册资金(万)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 |
|||||||
| 主要服务区域 |
(填写提供的服务耕地所在地:乡镇、村、组) 1. 2. (如服务区域比较多,可以在后面再附页) |
||||||
| 综合 作业能力 |
集中育供秧 (亩) |
机插秧(机抛秧) (亩) |
机防 (亩) |
湿谷烘干 (吨) |
|||
| 农机具 型号及数量 |
|||||||
|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人已阅知《关于遴选实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服务主体的通知》。现郑重承诺:本服务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 服务主体负责人(签字): 申报主体(盖章) 年 月 日 |
|||||||
| 服务主体 所在村委 审核意见 |
经初审,该服务组织申报材料内容客观真实。 同意推荐申报。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章) |
||||||
| 乡镇政府 审核意见 |
经初审,该服务组织申报材料内容客观真实。 同意推荐申报。 年 月 日(章) |
||||||
| 区农业农村 审定意见 |
经审核,该服务组织具备开展社会化服务项目条件。 同意申报。 年 月 日(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