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公 告
我局于2024年10月24日通过公开遴选确定****为乐东县佛罗溪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并进行公示,因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30天内与我局签署合同,也未履行相关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公司乐东县佛罗溪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资格。
****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