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5〕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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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实****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完善工程-能源物流快速通道的请示》(石经实司发〔2025〕5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完善工程-能源物流快速通道(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
****开发区
三、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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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能源大道:设计长度1197.581米,**沥青混凝土机动车道13148平方米,挖土方11979立方米,填土方14326立方米,路床换填80cm厚天然砂砾10518立方米,安装混凝土路缘石2553米,路面标线720平方米,指路标志牌10块,禁令标志牌4块,**1-16.0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1座,**2-1.0m钢筋混凝土预留圆管涵4道60米。迁移10KV电力线路0.8千米,移栽绿化带树木350棵。安装单叉太阳能路灯35盏,安装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3套。
(二)宏俊街:设计长度455.107米,**沥青混凝土机动车道8937平方米,旧路非机动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病害处理431米,非机动车道沥青混凝土铣刨罩面4434平方米,路床换填80cm厚天然砂砾7150立方米,安装花岗岩立道牙2390米,路面标线364平方米,指路标志牌6块,禁令标志牌2块,拆除旧路机动车道结构层3926立方米,拆除旧路混凝土立道牙2314米。安装太阳能路灯28盏,安装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2套。绿化种植1112平方米。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平面、交叉、路基路面、桥涵、照明、绿化及交通附属设施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4月—2025年10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1414.35万元,其中工程费1222.05万元,其他费124.95万元,预备费67.35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国家中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园区奖补资金、不足部分企业自筹。
八、有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规定执行。
(二)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完善工程-能源物流快速通道》审定概算表
****管理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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