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大圩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区大圩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表时间:2025-03-11 00:00

项目名称

区大圩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

H0GC25A07G015 FS340********005号

标段名称

区大圩治理工程

标段编号

H0GC25A07G015 FS340********005号

招标人

****

最高限价

****197.72元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市**山路80号(安****服务中心1#楼408室)
联系方式:138****694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5-03-10 09:00:00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 名称

详见开评标记录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开评标记录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工期

60日历天

地址

**省**市**市余井镇规划区田乐村后冲组8号

投标价(元)/费率(%)

小写:****793.17元 大写:叁佰柒拾贰万肆仟柒佰玖拾叁元壹角柒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韩李生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 234****08751

项目技术负责人

张志鹏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东江****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工期

60日历天

地址

**县孙村镇瑞丰三区 53-3 号门面

投标价(元)/费率(%)

小写:****854.58元 大写:叁佰柒拾贰万叁仟捌佰伍拾肆元伍角捌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苗冬冬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07753

项目技术负责人

陈迪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

******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工期

60日历天

地址

**省**市**市王河镇庆峰村桂店街道20号

投标价(元)/费率(%)

小写:****972.69 元 大写:叁佰柒拾贰万叁仟玖佰柒拾贰元陆角玖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时丹丹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 234****97189

项目技术负责人

程梦秋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

公示时间

2025-03-11至2025-03-14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38****6944。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018)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