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湾沚区天逸华府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成交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供应商名称:
1、****
供应商地址:**县湾****医院商住楼1幢8室
2、****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果园路18号7号楼二楼
3、******公司
4、供应商地址:**市**区庐州大道与杭****广场1号楼办公室4202室
成交价金额:住宅物业费:1楼-18楼(0.8元/m2/月);住宅能耗费:1楼免收,2楼(0.1元/m2/月),3楼(0.2元/m2/月),4楼(以上包含4层):0.5元/m2/月,装修垃圾清运费1.6元/m2;砸墙垃圾清运费300元/次。
四、评审专家
王义根、谢家峰、陶富贤
五、代理费金额:
收费金额:3000.00元(不含评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公司,承诺函不符合文件格式要求。
3、供应商业绩:
1)供应商名称:****
①**华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②**上郡小区物业服务
2)供应商名称:****公司
①绿城馨苑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②******服务中心物业服务合同
3)供应商名称:******公司
①同和民康小区物业委托协议
②南园新村物业服务合同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湾沚区湾沚镇罗福湖路1号中科智汇港大厦北楼305室,联系电话:153****1125。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湾沚区湾沚镇天逸华府小区
联系方式:138****2657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湾沚区湾沚镇罗福湖路1号中科智汇港大厦北楼305室
联系方式:153****1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153****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