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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第(五)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厅批准的《******厅关于**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的批复》(云自然资征成〔2022〕154号)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为2.5384公顷,共涉及1个镇5个村6****小组,具体****委员会第八、****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三、开展现状调查安排
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后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地的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种粮食、树苗等其他经济作物,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本次征地暂按此范围开展工作,如有变动另行补充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