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濉溪县招聘活动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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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县招聘活动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县招聘活动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经济开发区白杨西路**县人力**市场一楼

中标(成交)金额:按照《关于印发**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252号)及《****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淮人社秘〔2022〕48号)文件规定执行,费用按场次结算。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日历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息)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0561-****139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方式:0561-****139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区金百合2A2004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189****3336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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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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