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分中心) 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南站站前派出所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装配式)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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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派出所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装配式)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派出所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装配式)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派出所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装配式)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3月11日 17: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2.4.1付款周期 (5)的第一段修改为:“(5)工程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退还剩余质保金(无息)。 ”

2、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5.3 质量保证金、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修改为: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发包人将工程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退还剩余质保金(无息)。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不采用;

(2) /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工程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

3、回复投标人提问:

问题1、本工程****停车场空地能否作为施工临时用地使用,能否使用面向松风路的大门

回复:可以。

问题2、场地现状围墙南侧或东南角能否开门用于施工

回复:场地东南角可以开门用于施工。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书代写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6日 09:00 未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集团****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
地址: **市**区**街道万福路3号觅秀西园4栋
地址:
**市**区**路189号万得大厦B栋16楼
联系人: 尚吉
联系人:
鲍雪婷
电话: 180****7932
电话:
138****8099
****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局, 02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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