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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
| 1 | ****0111MADLKWBN48 | **** | 总价 | 人民币483000元 |
| 发布日期 | 2025年 3月11日 |
| 项目名称 | ****学校新能源汽修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人 | **** |
| 代理机构 | **** |
| 竞谈时间 | 2025年3月10日15时00分 |
| 竞谈地点 | |
| 第一成交人候选单位 | **** |
| 报价 | 483000.00元 |
| 第二成交人候选单位 | ******公司 |
| 报价 | 485500.00元 |
| 第三成交人候选单位 | **车****公司 |
| 报价 | 487000.00元 |
| 公示期 | 1个工作日 |
| 公示说明 |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