狸桥镇2025年水毁修复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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狸桥镇2025年水毁修复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狸桥镇2025年水毁修复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养贤乡三岔路(1室)

成交金额:****688.68元

评审报价:****688.68元

评审得分:93.0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狸桥镇2025年水毁修复项目

施工范围:**市**区狸桥镇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徐志鹏

执业证书信息:皖 234****06887

五、评审专家名单:邵杰、王安静、龙培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计取代理费用。

2.金额:1044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狸桥镇九**路、**市**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联系电话:183****5168、189****7920。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狸桥镇九**路

联系方式:183****5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联系方式:153****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站长、张工

电话:183****5168、153****01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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