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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7月16日修正)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文件要求,******开发区自然**局对****公司编制的《****公司气化南疆天然气管道工程英买力至三岔、****园区(**市境内)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开发区自然**局联系。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996-****110
附件1:****公司气化南疆天然气管道工程英买力至三岔、****园区(**市境内)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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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