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4-7156]广州供电局南沙供用电实操用房(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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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1 19:30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供电局**供用电实操用房(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主)****,(成)**中核****公司,(成)******公司 通过
2 (主)******公司,(成)宁****设计院****公司,(成****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3 (主)****公司,(成)****公司,(成)******公司 通过
4 (主)****公司,(成)****公司 通过
5 (主)****公司,****测绘院****公司,(****工程局有限公司 通过
6 (主)**市****公司,(成)****公司,****集团****公司 通过
7 (****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8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公司,(成)江****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9 (主)****集团****公司,(成)****公司 不通过 投标人提供的设计负责人,在资格审查文件及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有效期是2024年2月28日-2026年2月27日,使用有效期是2024年08月09日-2025年02月05日,而本项目的截标时间是2025年2月17日;根据国家注建〔2021〕2号文第二条规定(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详见资格审查报告
10 (主)******公司,(成)**冶金****公司,(****公司 通过
11 (****设计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成)****勘察院 通过
12 ****大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局有限公司 通过
13 (主)****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局有限公司 通过
14 ****设计研究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15 (主****设计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成)**省****公司 通过
16 (主)中鼎****公司,(成)****勘察院有限公司 通过
17 (****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18 (****公司,(****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公司 通过
19 (****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公司,(成)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20 (****集团****公司,(成)核工业****公司 不通过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但未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设计负责人所必须具备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不符合初步评审第7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资料(注册建筑师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以及社保证明材料)”,因此未通过资格性审查。
21 (主****设计院有限公司,(成)核工业****公司 通过
22 (主)**省****公司,(成)闽武****公司,(成)******公司 通过
23 (主)****公司,(****集团****公司 通过
24 (主)**龙腾****公司,(****集团****公司 通过
25 (主****设计研究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成)**地质****公司 通过
26 ****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公司,****集团第二****公司 通过
27 (****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局有限公司 通过
28 (主)中冶****公司,(成)中冶****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29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成****集团有限公司 不通过 未提供设计资质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资格评审的第4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企业资质符合招标公告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证照)”的要求,因此未通过资格性审查。
30 (****设计院有限公司,(成)******集团有限公司,(成****勘察院有限公司 通过
31 (主****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公司 通过
32 ****大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公司,(成****勘察院有限公司 通过
33 ****集团有限公司,(成)**省****公司,****勘察院 不通过 提供的设计负责人,在资格审查文件及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有效期是2023年3月6日-2025年3月5日,而使用有效期是2024年08月20日-2025年02月16日,本项目的截标时间是2025年2月17日。根据国家注建〔2021〕2号文第二条规定(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详见资格审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0-****0431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市****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6216
联系地址:**市**区天润路333号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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