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 |||
| 招标项目名称:**通勤机场升级为支线机场工程项目航管工艺设备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标段名称:**通勤机场升级为支线机场工程项目航管工艺设备 | |||
| 标段编号:****001 | |||
| 二、澄清或变更事项 | |||
| 现对**通勤机场升级为支线机场工程项目航管工艺设备(项目编号:ZB****010099)的招标公告内容变更如下。 1.原招标公告中3. 投标人资格要求“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2.1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须出具具有拟供主要货物(包括不限于:甚高频(VHF)地空通信系统(含便携式)、小型自动化处理系统、自动转报系统、小型内话系统、自动气象观测系统、气象系统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设备代理授权书(拟供货物如为国外产品可提供国外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3.2.2 投标人所投甚高频(VHF)地空通信系统(含便携式)须具有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所投甚高频(VHF)地空通信系统(含便携式)、ADS-B系统、航行情报处理系统、32路自动转报系统、64路数字记录仪系统、小型内话系统具有有效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临时使用许可证》,投标人所投设备型号应与使用许可证上载明的设备型号一致。” 变更为:“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2.1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须出具具有拟供主要货物(包括不限于:甚高频(VHF)地空通信系统(含便携式)、小型自动化处理系统、自动转报系统、小型内话系统、自动气象观测系统、气象系统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设备代理授权书(拟供货物如为国外产品可提供国外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3.2.2 投标人所投甚高频(VHF)地空通信系统(含便携式)须具有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所投甚高频(VHF)地空通信系统(含便携式)、ADS-B系统、32路自动转报系统、64路数字记录仪系统、小型内话系统具有有效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临时使用许可证》,投标人所投设备型号应与使用许可证上载明的设备型号一致。” 2.原招标公告中投标登记时间:“2025-03-04 09:00:00至 2025-03-10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变更为“2025-03-12 09:00:00至 2025-03-18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原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3-4 09:00:00至 2025-03-10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变更为“2025-03-12 09:00:00至 2025-03-18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原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5-03-28 09:30:00”,变更为“2025-04-02 09:30:00”标书代写 5.删除原招标公告“2.5 交货地点:****通勤机场现场落地交货”。 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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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浩特镇**特南路交投大楼 | 地址: | **自治区**市**区腾飞大道众生大厦综合楼17层 |
| 联系人: | 曹先生 | 联系人: | 高宏、吴谨旭、冀果果、刘书伟 |
| 电话: | 电话: | 139****599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