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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县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的实施方案 批复》、《**县2024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项目的实施方案批复》、《**县2025年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的实施方案批复》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3月11日-3月20日共10天。
附件一:独农复〔2025〕72号——关于**县2025年就业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的实施方案批复.pdf
附件二:独农领复〔2025〕73号——关于**县2025年农村劳动力培训的实施方案批复.pdf
附件三:独农复〔2025〕74号——关于**县2025年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的实施方案批复.pdf
监督电话:12317
联系电话:0854-****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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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