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3-11】
****汽车零发油棚加装质量流量计工程【重新招标】流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汽车零发油棚加装质量流量计工程【重新招标】
三、开标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万元) | 备注 |
| 1 | ****公司 | 66.2678 | / |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68.4050 | / |
| 3 | ****公司 | 65.2 | / |
| 4 | ******公司 | 66.8066 | |
| 5 | **工业****公司 | 63.734486 | |
| 6 | ****集团****公司 | 69.9580 | |
| 7 | 浙****集团有限公司 | 70.0644 |
四、评标情况
①****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文件要求提供企业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材料,不符合招标公告第4.4项规定,未通过资格性评审②****公司、**工业****公司、****集团****公司、浙****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仅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不符合招标公告第4.3项规定,未通过资格性评审。
五、评审结果
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家,本项目按流标处理。
六、评审专家名单:
陈松铃、李彬、李玲、范光辉、吴雪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投诉
1、质疑: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一次性提出。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于婧180****2902)
2、投诉:质疑受理单位拒收质疑函或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以及对质疑答复及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质疑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提出投诉。(夏先生199****629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 **市 **市
联系方式:胡先生153****5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