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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8月15日我局受理****年产2万吨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龙****公司硫泡沫及脱硫废液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8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2729
传真:0516-****2712
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市新****路5****中心一楼C****环境局窗口(221000)
项目名字:年产2万吨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建设地点:**市**市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研究院****公司
受理单位:****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