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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医院院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3926.2m2,位于总用地区域北侧,南侧为****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712.09m2,设置住院床位30张,主体工程为1栋藏医综合楼,配套围墙、给排水、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建设,****处理站,****人民医院****处理站处理污水;****停车场。
藏医综合楼为地上4层建筑,建筑高度为15m,建筑占地面积为654.34m2,建筑面积为2712.09m2。绿化面积为904.5m2,绿化面积占本次项目占地面积的23.04%。
服务对象为**县境内1镇7乡居民,服务范围内人口4.85万,主要服务功能为:1)开展常见病及多发病的诊治以及对确诊为慢性病的患者进行治疗;2)对关节炎、风湿等病人进行药浴、蒸浴、足浴等;3)康复训练与理疗(包括针灸、拔罐、推拿等);4)为**县居民提供体检与医疗服务。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文本
公示时间:自2025年3月11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173****4121
联系人:强巴
②承担验收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金萨****公司
联系地址:**经开区林琼岗路16****园区2号一层002室
联系电话:****199013
联系传真:/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人: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