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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卫生院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卫生院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扎雪乡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迁建工程建设地点为****中心小学西南侧,距离卫生院旧址150m,迁建工程完成后,原有卫生院主要设备及技****卫生院内,且
原址卫生院保留,留作他用。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二层医技、门诊、手术、住院综
合楼、一栋一层宿舍楼及电气、给排水等配套附属工程。设计绿化面积为1800m2,
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690m2,宿舍楼建筑面积为310m2,总建筑面积为2000m2,总用
地面积为5121m2,总投资1000万元。运营期员工20人,病床床位20个,门诊日接待
人数约60人/d,服务对象为扎雪乡居民,服务范围内人口6500人。主要功能为:1)
开展常见病及多发病的诊治以及对确诊为慢性病的患者进行居家治疗;2)承担急症
患者的初步处理和转诊护送;3)康复训练与理疗;4****医院结束急性期医
疗的患者提供慢性疗养环境。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文本
公示时间:自2025年3月11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173****4121
联系人:强巴
②承担验收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金萨****公司
联系地址:**经开区林琼岗路16****园区2号一层002室
联系电话:****199013
联系传真:/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人: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