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省级和美乡村汝****中心村建设项目第1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 项目名称 |
**县省级和美乡村汝****中心村建设项目第1标段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地址 |
**** |
| 招标联系人 |
程斌 |
联系方式 |
139****0469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开发区阜九路与**南路交叉口天瑞山庄碧水苑1#楼404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郑无敌 |
联系方式 |
****333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县省级和美乡村汝****中心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BZLX2025GC521号)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澄清说明: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3.1.3 技术标评审(1)、****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进行评分,所有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暗标)最终得分,然后评委会对投标人进行形式评审和资格审查,形式评审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投标人荣誉评审。以上各项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修改为:(1)、****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进行评分,然后评委会对投标人进行形式评审和资格审查,形式评审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投标人荣誉评审。以上各项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评标办法前附表(Ⅱ类)投标人拟派建造师类似业绩:拟派建造师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市政工程),得15分;满分15分。修改为:拟派建造师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金额 35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得15分;满分15分。 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固话):****333修改为:0558-****333 本修改澄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修改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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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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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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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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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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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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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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