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开展治理“餐桌污染” 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新闻推广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地址:**市**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四层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4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开展治理“餐桌污染” 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新闻推广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期限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 1 |
1-1 |
开展治理“餐桌污染” 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新闻推广服务项目 |
1年 |
100000 |
100000 |
1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服务期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标书代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 (若有):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2日 至 2025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地址:**市**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四层401室)
方式:供应商应前往****( 地址:**市**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四层401室)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 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六层6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24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六层6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津泰路106号
联系方式:余松海;150****5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4层401室
联系方式:林工;189****7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189****7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