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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2 09:03
赤自然资松规方案公字(2025)第0006号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建规[2013]16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公司****加油站改建及新增LNG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变更方案从即日起向公众公示。
****公司****加油站改建及新增LNG建设项目位于**区穆家营子镇衣家营子村,该项目已于2024年10月23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042024GG****440)。因该项目在施工中发现现状有供水管网穿过原规划油罐位置,不满足施工条件,为了顺利推进项目建设,满足后期建设需要,现对原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在符合相关规范和行业标准的情况下,调整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布局,对站房、罩棚、油罐区及LNG储罐进行位置变更调整,其他建(构)筑物位置和该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不变。具体调整位置详见附图。
凡与项目建设有利害关系者均可以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要求。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公示网址:http://www.****.cn
申请听证联系电话:0476-****811
特此公示。
附件:1、****公司****加油站改建及新增LNG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后总平图
2、****公司****加油站改建及 新增LNG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后鸟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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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