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由我司建设的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14号和15号泊位工程已正式开工建设,根据《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标准》《**省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构件实体质量检测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为确保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我司拟启动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3号、14号和15号泊位工程监理平行试验检测项目工作,现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报价。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
2、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运工程结构和水运工程材料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等级;
3、至少完成一项水运工程监理平行检测相关业绩;
4、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要求:
本工程询价拟按照清单报价(见附件1),以固定单价形式签署合同。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企业自身实力和承受风险的能力,包含人工费、机械设备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及专项费等内容(注:含现场取样的人工及交通费)。
最高限价(按清单):本项目最高限价425816元,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三、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及招标人要求。
如贵单位有意参与,请提供“罗屿作业区13号、14号和15号泊位工程监理平行试验检测项目工作”相关工作内容,根据附件中的格式报价并将资质文件一并封装好后,于2025年3月17日前寄至我司。
四、评标方法标书代写
评标方法采用资格后审,满足企业资质要求后,按最低价中标原则进行中标候选人评选。标书代写
请予以支持为盼。
附件1:罗屿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14号和15号泊位工程监理平行试验检测项目清单
附件1:罗屿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14号和15号泊位工程监理平行检测清单.xlsx
附件2:报价函格式附件2:报价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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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2日
联系地址:**市**区东埔镇罗屿港1号
邮编:351153
联系人: 郭先生 郑先生
联系电话:182****5529 185****6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