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审批
吉林-长春-朝阳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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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学院国****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时间:2025-02-20 09:58:00

****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学院国****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吉中医药函〔2024〕41号)收悉。根据吉****评审中心《关于报送〈****学院国****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吉评审〔2025〕2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大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关****学院国****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4〕184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学院国****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改****学院**院区和高新院区内9栋建筑,总建筑面积26448.95平方米。**临床科研1#楼(E栋)与临床科研5#楼(G栋)之间连廊1座,建筑面积190.48平方米。建设中医临床科研一体化集成平台及信息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给排水、采暖等附属设施。购置热回流提取浓缩机组等科研仪器设备109台(套)、信息化软硬件设施设备101套、电梯等工程设备67台(套)。具体内容如下:

(一)改造**院区临床科研1#楼(E栋),建筑面积7767.15平方米,地上八层、局部六层。不改变原有结构类型,实施装饰装修等工程,对功能布局进行调整:主要将一层处置室、诊室等改造为药库、报警阀间、配电间等;二层实验室、办公室、病房等改造为采血大厅、诊室、科研用房等;三层办公室、病房等改造为诊室、超声波室等;四层办公室、病房等改造为处置室、门诊、护士站、科研用房等;五层办公室、病房等改造为处置室、护士站、科研用房等;六层办公室、手术室、病房等改造为处置室、护士站、值班室、科研用房等;七层办公室改造为会议室、示教室等;八层办公室、水箱间等改造为会议室。

(二)改造**院区临床科研2#楼(F栋),建筑面积1517.52平方米,地上二层、局部地下一层。不改变原有结构类型,实施装饰装修等工程,对功能布局进行调整:主要将一层静点大厅改造为药房、取药大厅。

(三)改造**院区临床科研3#楼(D栋),建筑面积4631.94平方米,地上六层。不改变原有结构类型,实施装饰装修等工程,对功能布局进行调整:主要将一层警务室改造为消防控制室、信息中心改造为值班室,在食堂西北角增设报警阀间和库房;二层至四层护理站中增设护士值班室,医疗用房改造为科研用房;五层示教室改造为科研用房,医疗用房、值班室改造为病房等,拆除病房与走廊隔墙,设置处置室、护士站;六层护士站、医疗用房改造为科研用房、病房。

(四)改造**院区临床科研4#楼(C栋),建筑面积1465.64平方米,地上四层。不改变原有结构类型,实施装饰装修等工程,对功能布局进行调整:主要将一层医疗服务用房改造为样品接收区、UPS机房,库房改造为消毒室、科研用房等;二层、三层医疗用房改造为科研用房;四层医疗服务用房、会议室改造为科研用房、学习室。

(五)改造**院区临床科研5#楼(G栋),建筑面积1458.75平方米,地上二层。不改变原有结构类型,实施装饰装修等工程,对功能布局进行调整:主要将一层北侧诊室改造为候诊大厅,西侧诊室改造为走廊和新进设备检查室;二层医研用房改造为诊室。

(六)****中心(H栋),建筑面积766.64平方米,地上二层。不改变原有结构类型,实施装饰装修等工程,对功能布局进行调整:主要将二层换片室改造为走廊和设备井,病案室中设置隔墙,增设会议室、换片室。

(七)改造**院区变电室(J栋),建筑面积159平方米,地上一层。不改变原有结构类型,实施装饰装修等工程,主要对室内老化墙面、地面、吊顶等进行更新替换。

(八)改造**院区设备用房(K栋),建筑面积694.17平方米,地上一层、地下一层。不改变原有结构类型,实施装饰装修等工程,主要对室内老化墙面、地面、吊顶等进行更新替换。

(九)****院区连廊(L栋),建筑面积190.48平方米,地上一层,主要设置通行连廊。

(十)改造高新院区科研楼,建筑面积7988.14平方米,地上九层、局部三层。不改变原有结构类型,实施装饰装修等工程,对功能布局进行调整:主要将原入门大厅改造为两层;一层制剂室改****研发中心,****实验室;****实验室增加中间隔断;九层学术报告厅进行重新装修;对楼内所有卫生间内格挡、洗手盆等设施进行拆除更新;对楼内室内墙面、地面、吊顶进行更新替换,室外墙面进行清理与粉刷,屋顶防水保温层进行重新制作;对老旧给排水管道,消防给水泵、喷淋水泵、管道、喷头等进行拆除更新。

(十一****学院现有系统进行升级,建设中医临床科研一体化集成平台、中医临床科研决策系统、智慧管理系统、中医临床科研一体化平台基础设施等。

三、主要技术标准

外墙保温采用150毫米厚防火岩棉板;屋面保温采用120毫米厚挤塑板;屋面防水采用SBS(Ⅱ)型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外窗采用单框三玻断桥铝合金窗;新增隔墙主要采用ALC轻质墙板。

**连廊(L栋)采用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7.5米,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耐火等级为二级,使用年限50年。消防水源由设备用房(K栋)地下一层**有效容积612立方米消防水池提供,在临床科研1#楼(E栋)屋顶设有有效容积36立方米高位水箱。**院区临床科研1#楼(E栋)、临床科研2#楼(F栋)、临床科研3#楼(D栋)、临床科研4#楼(C栋)、临床科研5#楼(G栋)、影像中心(H栋)所有消防风机、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医疗照明、医用电梯、医用动力(采血、取药、核磁共振、氧气汇流排)、计算机用电,变电室(J栋)、设备用房(K栋)所有用电均按一级负荷供电;影像中心(H栋)中换热站用电按二级负荷供电;其余用电均按三级负荷供电。

四、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学院**院区、高新院区现址内。其中,**院区位于**市**区**大路1745号,高新院区位****开发区创举街155号。

五、建设年限

2年。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0295.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454.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74.48万元,预备费966.47万元。资金来源为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学院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学院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标工作,****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学院要认真落实安全施工相关规定,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否则不得开工建设。

(三****学院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落实好以工代赈有关要求,最大力度吸纳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带动群众就业增收。

(四****学院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管理局、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学院国****中心建设项目总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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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0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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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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