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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9日。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基本情况 |
| 政**东侨衬布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 **省**市政**石屯镇**路66号 | **** | **市****公司 | ****政**东侨衬布生产加工建设项目位于**省**市政**石屯镇**路66号。项目规模为:项目用地面积 65990.43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53924.98 平方米,****结构厂房 2 栋,宿舍楼 1 栋、综合楼 1 楼,喷水织机、定型机、涂层机等相关设备;同时配套门卫室、道路、供水供电,消防设施,围墙, 广告宣传等设施。建成后规模为年产 12000 万 m 衬布。项目总投资510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 |
一、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7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二、联系方式
电话:0599-****115;0599-****098(传真)
电子邮箱: ****@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11****环境局窗口
****环境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