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念馆“23﹒7”灾后恢复修缮提升设计费****纪念馆“23﹒7”灾后恢复修缮提升设计费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纪念馆“23﹒7”灾后恢复修缮提升设计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23.15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花园小区望山园2号楼12E(住宅)
中标金额:123.15万元
| **** | ****花园小区望山园2号楼12E(住宅) | 911********8412017 | 123.15 万元 |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0.43 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 | 1 | 123.15万元 | 123.15万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玥、王巧霞、刘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852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报酬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发改价格[534]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不包含专家费、会议室费)。专家费、会议室费以实际发生额另行计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2025】032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5)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建筑业
(6)意向公开时间:2024年9月9日
(7)质疑: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替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财政局采购办提起投诉。质疑及投诉流程需符合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今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8)本项目成交单位无融资需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西**宣武门外大街6、8、10、12、16、18号6号楼4层3A15
联系方式:李禹,****0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良乡西路7号
联系方式:赵旭,****8095-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旭
电 话: ****8095-803